丈夫以做生意为由在外与他人“结婚”生子,妻子李某知情后愤然以重婚罪将丈夫张某与女子朱某告上了法庭。近日,武义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。 1996年,23岁的李某嫁给了张某,并先后生了一子一女,家庭本应非常美满,可如今却为何会多次与法庭结缘呢?据李某称,丈夫张某是跑业务的,经常不能回家,但尽管很忙,以前丈夫回家时总会住上一阵子。可从去年开始,家似乎成了丈夫旅途中的过站,他总有数不完的理由往外跑,与家人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……李某隐有不祥预感,但也没多想。 直到今年正月,李某开始着急,丈夫竟然没回家过年。李某与张某的家人十分担心张某的安全,急忙向警方报案。然而,调查的结果却令李某痛心,李某每天摆摊辛苦经营小家,丈夫张某却将家庭弃之脑后,他早已与李某“离婚”,而与另一女子朱某“结婚”生子了。 事情败露后,张某向法院提出与李某离婚。李某为挽回两人多年的感情,为一对子女能有个健全的家,不同意离婚,并主动提出给朱某一定的补偿。然而,李某的谅解并没有换来张某的回头。于是,李某愤然以重婚罪将张某与朱某一起告上了法庭。
那么,在李某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,张某怎能与朱某再次结婚呢?而朱某又为何自愿嫁给一个已婚男子呢?朱某在接到诉状后,向法庭陈述了一番事实,极力辩解自己也是个不知情的受害者。 据朱某称,2001年,她与张某在永康一手机店相识。闲谈中,张某对朱某表示了好感,并在生活中给予朱某无微不至的关怀。让朱某感觉张某忠厚老实、踏实肯干。在交往中,张某带朱某去看过他家的五层半楼房,还称手头尚有七八十万元存款。朱某心想跟着张某不会受苦,于是与张某谈婚论嫁。奇怪的是,每逢朱某提出要见张某父母,张某总以父母反对等理由拒绝。一直到朱某身怀六甲,张某才对朱某说:“我有一个妻子,但已经离婚。”朱某要求张某拿出离婚证。过了几天,张某果真拿来了一张离婚证。2003年正月,朱某在江西产下一子。此时,朱某的父母要求他们办喜事和结婚登记手续。张某当时满口答应,但提出男女双方分开宴请各自的亲朋。然而,2003年2月,在江西宴请了女方亲属后,张某突然说他父亲患病,母亲正在料理,家中无人操办喜宴,并且自己也临时有急事必须赶往广州等等。张某还特意把自己“母亲”叫来照顾产后的朱某。后来,朱某父母又催促张某赶紧与朱某办理结婚登记。张某说:“不用急,这事不用两个人都去,我们已生了孩子,人去多了不好,要罚款的,我有个亲戚管登记的事,你把身份证给我,我会办好的,当时我与前妻结婚时也是我一个人去办的。”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朱某就听由张某安排。果然,没过几天,张某就把结婚证交到了朱某手中。直到今年正月,李某闻讯赶到朱某家中,朱某才得知原来张某并没有与李某离婚,张某拿给她的离婚证与结婚证全是假的,带她去看的楼房也是张某弟弟的,连叫来照料她的“母亲”都是张某临时雇佣的。
法庭上,张某承认自己欺骗了李某,说自己对原来的家庭关心不够,连小女儿什么时候生的都不知道,生女儿时都是弟弟帮忙送李某去医院的,当时其实自己已经没有业务可跑了,生意忙、跑业务纯粹是编出来的理由。张某同时也承认自己欺骗了朱某,自己非但没有那么多的房产和存款,甚至还因生意亏损而欠了弟弟20多万元。
庭审当日,法院已经依法将张某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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